|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由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证书或由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
由省级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业务培训证书或由省古迹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业务培训证书。
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
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