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1.1 项目管理机构各人员要求:详见附件一
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不亏损,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为2024年以来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
4 企业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没有被列入重大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不良记录。企业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附件一:项目管理机构各人员要求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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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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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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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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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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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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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级别为二级或以上)或地质(或岩土)专业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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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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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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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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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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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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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环地质或岩土专业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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